设立登记公告
江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1年09月1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18期)。

1、“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继国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值守、运行和监控工作,接待公众来电。 承担“民呼我应”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服务 负责对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派遣的案件和社区上报的案件分流处置、监督解决,督促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案件并回复公众 负责街道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的数据统计和案件分析 负责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基层平安创建信息化支撑工作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负责开展区、街两级网格中心(平台)相关统计调查工作 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承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武汉市江岸区张自忠路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2MB1F59526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