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3期)。
1、“武汉市地震监测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市地震监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波
开办资金
250.7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科学研究、以地震监测预报为基础的震灾综合防御工作;承担地震监测台网和设施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住所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26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0MB0988514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