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期)。
1、“武汉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武汉长江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刚
开办资金
1668.0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省、市和新区的战略部署,制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报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园区内开发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企业服务等工作,主要负责重点推进智能装备、智能检测、智能机器人等产业项目发展;负责入驻企业和项目综合服务保障工作,维护企业稳定和生产秩序,指导入驻企业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科技研发等工作,监督指导入驻企业依法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园区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园区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汉施路特一号创业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100MB0870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