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42738期)。
1、“井冈山市红十字会”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井冈山市红十字会
法定代表人
张梅英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开展传播红十字精神、宗旨、原则和价值观,传播国际人道法工作,募捐筹资开展“三救”工作,为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生存、防灾、救援等专业教育培训及资格评证。
住所
井冈山市新城区双拥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81MB0533106K
2、“中共井冈山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公告事项:
中共井冈山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廖明华
10万元
宗旨:求实、存史、资政、育人。业务范围:征集、整理本市的党史资料,研究党的历史经验,编辑出版地方党员革命书刊,大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
井冈山市新城区党政大楼二楼
12361081MB0432874J
3、“井冈山市展览馆”公告事项:
井冈山市展览馆
曾锐冲
20万元
负责展馆接待,开放运行,讲解服务等工作。
井冈山市民中心二楼
12361081MB015134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