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3715期)。
1、“永新县委县政府合作交流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永新县委县政府合作交流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珍华
开办资金
145.7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和业务范围:主要承担县委县政府交流合作、协调服务工作等职能
住所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袍田大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30MB1F63891G
2、“永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永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
胡元昌
8万元
主要承担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蚕桑产业发展等
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建设街6号
12361030MB1G4045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