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14652期)
1 、“安福县彭坊中心幼儿园”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为2-3岁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原:为学龄前儿童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学习龄前儿童保教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9MB1A10859E
2 、“安福县劳动者权益保护中心(安福县考试培训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安福县劳动者权益保护中心(安福县考试培训中心)(原:安福县劳动监察大队(安福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承担劳动者权益保护,县内事业单位招聘、遴选考试服务,协助完成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全县新进事业单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完成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等职责。(原: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我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
12361029576111328W
3 、“安福县浒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罗京(原:周鸿飞)
12361029MB1C57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