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7662期)。
1、“万安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万安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辉
开办资金
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城镇建设提供服务保障。业务范围:承担全县住房保障服务及城镇基础设施升级、修补、修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建设工程有关服务保障等职责。
住所
万安县商务写字楼8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8MB1M8762XL
2、“万安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万安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郭昇
320万元
宗旨:履行对土地、矿产、湖泊、河流、湿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有关监管方面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为全县自然资源工作推进提供服务。业务范围:主要承担土地开发、生态修复、土地储备交易、权益调处、地质灾害防治、地理信息管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工作。
万安县崇文西路92号
12361028MB1P5571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