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泰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6664期)。

1、“泰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和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晓露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增雨抗旱、防雹减灾、森林防火、灭火等。

住所

泰和县澄江镇文田桔桔园村105国道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6MB087075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