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31740期)。
1、“泰和县桥头镇财政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和县桥头镇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徐明霆
开办资金
4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负责全镇财政工作;业务范围:财政预算,检查监督各单位财务活动
住所
泰和县桥头镇圩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6MB1832124H
2、“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水槎乡财政所”公告事项: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水槎乡财政所
肖冬香
47.7万元
宗旨:负责全乡财政工作 业务范围:财政预算管理、检查、监督各单位财务活动
泰和县水槎乡圩镇
12361026MB1751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