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30425期)。
1、“泰和县小龙镇财政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泰和县小龙镇财政所
法定代表人
曾继民
开办资金
9.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全镇经济发展,负责全镇财政预算管理,监督各单位财务活动
住所
泰和县小龙镇圩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6MB183180XD
2、“碧溪镇财政所”公告事项:
碧溪镇财政所
戴本雄
31.4万元
负责圈子预算、收入、支出管理,检查、监督各单位财政活动,涉农资金管理与发放
泰和县碧溪镇圩镇
12361026MB183129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