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2506期)。
1、“吉水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水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廖伟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县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日常服务工作。 2.指导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3.负责县属国有企业运行的日常监测分析,及时向县属国有企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吉水县洪先路水投大厦8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2MB1T01597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