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1193期)。
1、“吉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法定代表人
罗春平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保障服务。承担全县不动产和自然资源权籍调查成果确认、登记以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
住所
吉水县文峰镇文水大道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2MB0781361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