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50243期)。
1、“吉水县水资源和采砂管理中心(吉水县河库灌溉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水县水资源和采砂管理中心(吉水县河库灌溉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彭少春
开办资金
152.8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水资源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维护以及国有水库灌溉服务等职责。
住所
吉水县水利局二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2MB1J675381
2、“吉水县市政环卫所”公告事项:
吉水县市政环卫所
谢秋萍
334.09万元
为加强城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市容市貌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吉水县龙华中大道499号
12361022MB1H8992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