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3027期)。
1、“吉安县敖城镇综合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安县敖城镇综合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刘军明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负责履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 业务范围:负责安全生产、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民族宗教以及文教卫旅游和农林水等领域综合执法工作。
住所
吉安县敖城镇永叔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1MB1L7574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