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吉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05月2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0288期)。

1、“吉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吉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吉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蒋建平

开办资金

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强化劳动保障工作,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正当利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业务范围:主要承担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受理、纠正、查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

住所

吉安县敦厚镇二七路人社局大楼一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21MB1M2503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