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吉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4317期)。

1、“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安市安福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李明

开办资金

18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与行政执法有关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住所

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泸水河大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00MB1Q0661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