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3706期)。
1、“吉安市水利水电工程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安市水利水电工程站
法定代表人
马海东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水利、农村水电建设、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定额管理、水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
住所
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00MB1N5129XJ
2、“吉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吉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许健
4万元
宗旨: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业务范围:1、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管理及所属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审理;2、负责仲裁员及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和管理工作;3、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吉安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12361000MB1P117163
3、“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中学”公告事项: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中学
郑清泉
15000万元
宗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落实素质教育。 业务范围:为适龄儿童提供公办完全中学(含初中及高中)教育和教学服务。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街道颐园东路66号
12361000MB1M06842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