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0266期)。
1、“吉安市青少年社会实践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安市青少年社会实践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仲胤
开办资金
4.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市中小学生的综合实践、研(修)学旅行方面活动的服务,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等职责。
住所
吉安市韶山西路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00MB1M33277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