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领导和管理下,整合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及价格监督、专利、商务、盐业部门执法职能,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查办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工作。监督指导县(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二)承担市辖区法定职责内的执法事项。
(三)负责对全市重大违法案件的督办;协调、指定争议案件的管辖。
(四)承担与发改、商务、农业、卫生、公安、海关等相关部门及审判、检察相关信息通报、形势会商、案件移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调工作;负责对生产、销售危害公众安全产品的事项及时报告市、省级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
(五)负责受理市市场监管领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申诉举报工作。
(六)配合协调市场监管其他部门建立完善统一执法平台、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全公开,以严格执法促进质量提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七)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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