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09065期)。
1、“吉安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吉安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刘亚东
开办资金
65.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是市政府派驻深圳市的派出机构,为吉安市委市政府在深圳开展工作服务,承担着与深圳市政府的政务联络、经济协作、接待服务、信息传递、等多种职能职责,是沟通驻地政府与本地政府的“桥梁”和“纽带”。发挥“窗口”作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并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协作;负责宣传和推介吉安,加强与当地吉安籍人士的联系。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星路83号2栋110-21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1000MB0450060E
2、“吉安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吉安市老干部活动服务中心
黄敏
192万元
宗旨: 宣传贯彻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老干部局对老干部工作的指示决定,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岗位目标任务。 业务范围: 对本中心的老红军、老干部、老红军遗孀进行管理和服务;组织市直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健身等活动,对各县(市、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进行指导。
吉安市吉州区韶山东路25号
12361000MB03831951
3、“白鹭洲书院博物馆”公告事项:
白鹭洲书院博物馆
刘黎霞
20万元
1.负责管理白鹭洲书院及钟鼓楼,对国保单位白鹭洲书院古建筑文物本体进行重点保护。 2.负责征集、收藏、保存、保管全市书院文物、吉安名人文物。 3.负责对全市古书院文化和名人文化进行研究、发掘、展示和展览。 4.负责利用文物资源,研究开发文创旅游产品,把白鹭洲书院建设成精品旅游景区。 5.充分发挥白鹭洲书院博物馆的教育功能,宣传传播庐陵文化,开设白鹭洲讲坛,铸造吉安文化精品,提高白鹭洲书院在江西乃至全国的知名度,使其成为展示庐陵文化的中心、城市旅游的中心、文化熏陶与传承的重要平台,打造吉安文化研究、文脉传承、追踵前贤的文化新高地。
白鹭洲北端
12361000MB016841XK
4、“吉安市庐陵新区征收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吉安市庐陵新区征收管理办公室
刘利华
5万元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新区年度房屋征收及土地征用计划的编制工作,依法依规制定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的补偿及安置方案;负责新区范围内房屋征收与土地征用补偿的指导、协调、监督与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新区房屋征收与土地征用补偿档案;负责新区居民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申请及危旧房改造的初审与申报;统筹协调新区安置房分配、管理、办证等工作;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行政中心D座4楼
12361000MB0455689J
5、“吉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公告事项:
吉安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刘彬
50000000万元
办学宗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劳动观念、健康意识、坚定意志。业务范围:开展生存体验、素质拓展、科学实践、专题教育等各种培训活动、研学游活动来增加和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内
12361000MB01466672
6、“吉安市城镇燃气和供水管理办公室”公告事项:
吉安市城镇燃气和供水管理办公室
肖智宏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燃气和供水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制定全市燃气和供水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从事燃气和供水行业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对符合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发放《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格证书》;承担燃气和供水安全应急管理、科级推广应用、从业人员培训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查处;完成市规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安市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505
12361000MB0184743R
7、“中科吉安生态环境研究院”公告事项:
中科吉安生态环境研究院
王辉民
50万元
提供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生态农业发展、环境保护、国土综合开发利用、生态旅游等方面战略咨询及规划指导;独立或联合吉安企事业单位申请和承担各级生态环境领域重大科研项目,为吉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帮助吉安培养中青人才团队,提供相应培训服务,提升市级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引导中科院相关创新资源和投资向吉安转移,推动科技成果在吉安转化。
吉安市吉州区兴桥街61号 井冈山农业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12361000MB1843368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