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53329期)。
1、“鹰潭市余江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防空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华卫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人防事业建设发展、人防工程建设技术服务、公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等职能
住所
鞍岭西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622MB1K78924E
2、“鹰潭市余江区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公告事项:
鹰潭市余江区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
蔡亿民
5万元
主要承担推动工业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等职能
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15楼
12360622MB1K787722
3、“鹰潭市余江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鹰潭市余江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丁明
16万元
主要承担综合管理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的责任。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收集整理各类城市建设档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职能。
鹰潭市余江区世纪阳光大道南伸
12360622MB1K787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