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1期)。
1、“分宜县纪检监察廉政教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分宜县纪检监察廉政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清兰
开办资金
2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立案审查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协助立案审查录音录像、设备监控、数据存储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和行政再教育培训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等职责。
住所
分宜县老政府大院内、原分宜宾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21MB1N30819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