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7期)。
1、“分宜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分宜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雪华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河湖与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监督、农村水利水电建设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等职责。
住所
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21MB1M733677
2、“分宜县大数据中心”公告事项:
分宜县大数据中心
付文生
6万元
统筹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交换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化、数字经济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电子政务、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分宜县广府路6号行政中心12楼
12360521MB1M99364Q
3、“分宜县凤阳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分宜县凤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彭小毛
10万元
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退役军人服务站与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设置。
凤阳镇人民政府
12360521MB1N001939
4、“分宜县凤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分宜县凤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钟劲
5万元
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12360521MB1N0020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