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5期)。
1、“分宜县高岚乡便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分宜县高岚乡便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志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规定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退役军人服务站与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设置。
住所
分宜县高岚乡政府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21MB1N597933
2、“分宜县高岚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分宜县高岚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钟海波
6万元
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国土资源、规划建设、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12360521MB1N597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