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2期)。
1、“分宜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分宜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潘卫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城市建设发展活动。 业务范围:主要承担全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全县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相关政策拟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辅助工作以及人防工程建设事务性工作。
住所
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92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21MB1N8042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