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21期)
1 、“新余市渝水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胡枫(原:罗卫军)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公用事业提供服务保障。城乡环境整治 生活垃圾分类 背街小巷改造 市政零星维修(原:为公用事业发展提供服务。背街小巷零星市政维修 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垃圾分类)
住所的变更
新余市渝水区白竹路100号(原: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121号)
举办单位的变更
新余市渝水区城市管理局(原:新余市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2MB0423062D
2 、“新余市渝水区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新余市渝水区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原:新余市渝水区消防安全服务指导中心)
12360502MB0A52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