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余市渝水区孔目江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周慧娇
开办资金
1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 辖区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协调推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
住所
新余市渝水区沙土街17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2MB0794218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