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3期)。
1、“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法定代表人
肖海燕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相关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综合行政执法
住所
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施龙南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2MB1N7407XL
2、“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便民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便民服务中心(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新余市渝水区人和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刘兵
为人民群众提供政务服务。权限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 村便民服务相关工作协调推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
12360502MB1N740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