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5年第5期)
1 、“新余司法警官学校”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艾敏(原:艾磊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5662884376
2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 幼儿教育(原:一切为了孩子,从事3-6岁适龄儿童的保育、教育工作。)
名称的变更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原: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中学附属幼儿园)
张志军(原:谢小云)
举办单位的变更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镇中心小学(原: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欧里中学)
12360500MB1841522A
3 、“新余市中医院”公告事项:
住所的变更
新余市仙来西大道1099号(原:新余市抱石东大道518号)
12360500491600384T
4 、“新余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新余市12345热线服务中心(原:新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等工作。(原:为社会提供集中、精简、高效、便捷的服务。负责对全市市场准入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一窗式”集中受理和出件。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市本级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审批流程跟踪和协调工作。)
12360500MB01840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