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2024年第30期)
1 、“新余市抱石画院(新余画院)”公告事项:
举办单位的变更
新余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原:新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6620117884
2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凤凰湾办事处(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凤凰湾办事处(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原: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东坑林场(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凤凰湾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刘振敏(原:朱圣辉)
开办资金的变更
400万元(原:13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服务辖区内的经济建设、社会事务等。(原: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国有林场规划计划编制、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等。)
经费来源的变更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原:财政补助(自收自支))
12360500491661048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