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企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江鹏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企业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区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奖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处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等工作。
住所
江西省新余市仙来西大道仙女湖区办证办税服务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U65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