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新余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3期)。

1、“新余市河湖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河湖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彭军海

开办资金

2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指导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协调做好智慧河湖建设、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

住所

新余市渝水区沿江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U652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