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新余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消防安全指导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负责消防宣传培训、应急救援 勤务保障,协助做好防火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等工作
住所
新余市渝水区平安路1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T19463W
2、“新余市高铁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新余市高铁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刘革伟
50万元
主要负责协助区管委会机关做好高铁新区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和服务。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大一路28号
12360500MB1U25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