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1期)。
1、“新余市自然资源保护检查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自然资源保护检查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翰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利用情况检查,负责配合国家、省对地方政府落实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法定职责及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例行督察检查,协助开展常态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协助督促指导县(区)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协助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住所
新余市赛维大道33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U2560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