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新余市融媒体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融媒体中心
法定代表人
胡春俊
开办资金
301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 负责《新余日报》的采编出版发行,市级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的采编播出,市级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等新型主流媒体数字化、移动化传播平台的采编发布,“学习强国”新余学习平台的运维,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业务指导,对外新闻宣传和国际传播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承接党务政务服务功能。
住所
新余市仙来中大道4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R09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