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3期)。
1、“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人民医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
昌永根
开办资金
158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护理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疾病预防、医学教学、医务人员培训等。
住所
新余市仙女湖区河下镇龙伏路与致富路交叉路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N14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