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2年第2期)。
1、“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江梅兰
开办资金
3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为建筑市场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消防监管等提供技术支撑及服务,负责城镇环境治理、设施升级,城镇设计等职责。
住所
新余市北湖中路26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M2006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