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8301期)。
1、“新余市行政复议受理应诉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新余市行政复议受理应诉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袁玉坚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和解,制作和送达各类行政复议程序性法律文书,受市政府委托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等职责。
住所
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60500MB1N2993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