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6522期)。
1、“寿宁县殡仪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寿宁县殡仪馆
法定代表人
孙俊岳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职责为: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殡葬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辖区内遗体接送、火化、安葬、骨灰寄存以及个性化殡葬服务供给,提供基本殡葬用品销售服务; 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安宁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29MB0A50314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