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1416期)。
1、“寿宁县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寿宁县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玲芳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统筹推进数字化平台的建设、运行、升级、维护等工作;分派平台上报的诉求件并协助开展核实、检查、督办; 协助主管部门协调解决平台诉求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
住所
福建省寿宁县鳌阳镇梦龙街3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29MB0A6622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