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1988期)。
1、“霞浦县长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霞浦县长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扶贫开发、全面小康等方面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住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25MB1L41794E
2、“霞浦县北壁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霞浦县北壁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郑潮滨
10万元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北壁乡政府路1号
12352225MB1P72156L
3、“霞浦县盐田畲族乡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霞浦县盐田畲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吴明清
承办本乡及县直派驻本乡各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便捷服务;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盐田乡盐田村上街1号
12352225MB1Q548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