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03489期)。
1、“福鼎市法律援助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福鼎市法律援助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晴
开办资金
3.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住所
福建省福鼎市市府路1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3MB1D31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