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23304期)。
1、“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苏琼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精准脱贫、全面小康等方面日常事务性工作,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和农业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住所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观霞东路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1MB1L62392F
2、“宁德市蕉城区应急救援中心”公告事项:
宁德市蕉城区应急救援中心
黄文勇
承担开展应急救援、防震减灾等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58号(创投大厦12楼)
12352201MB1L625954
3、“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综合执法大队
冯世彬
承接依法授权、委托的行政执法事项,管理区直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承担管辖范围内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送管辖范围之外的违法行为或线索;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
12352201MB1L62376R
4、“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党群服务中心
刘美霞
承办本乡镇及区直派驻单位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党务、政务、民生保障、人才服务等领域的便捷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保障权益等方面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工作;接待群众来访、政策咨询。
12352201MB1L6242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