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6835期)。
1、“宁德市蕉城区旅游和广电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旅游和广电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谌基顺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和政策,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状况,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计划,参与制订地方性旅游政策、规章及旅游景区规划建设。2、对乡镇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及农村广播应急预警系统提供技术指导支持。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宁德市蕉城区南漈路1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1MB1M1056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