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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使住房城乡领域、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2.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3.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5.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6.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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