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14836期)。
1、“宁德市蕉城区三屿围垦工程管理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三屿围垦工程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林明文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受蕉城区水利局委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负责堤防和水闸工程的巡查、观测及维修养护等工作;指导工程防洪、防潮及堤防水闸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住所
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1MB03274335
2、“宁德市蕉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计生办”公告事项:
宁德市蕉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计生办
黄扬鑫
8.37万元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卫生、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单位干部职工人口信息的收集、核对、统计和上报;做好一、二孩生育登记、再生育对象的审核、办理;做好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的政策落实;对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宁德市蕉城区鹤峰北路22号蕉城区老干部局五楼
12352201MB0578267C
3、“宁德市蕉城区效能建设中心”公告事项:
宁德市蕉城区效能建设中心
傅江明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和统筹规划,协助效能办组织协调与指导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情况;综合掌握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宣传工作;协助效能办组织、协调、督促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效能投诉问题,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效能投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受理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协助效能办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受理不服效能投诉工作机构对效能问题处理的申诉;组织安排区直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的重要事项。
宁德市蕉城区前林路3号(原宁德宾馆二楼)
12352201MB17494194
4、“宁德市蕉城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宁德市蕉城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兰文亮
履行交通工程引资、集资、筹资、开发、管理、建设等综合职能;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管理保障;蕉城区县乡公路养护、公路灾害抢修与保通,公路绿化。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32号
12352201MB157025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