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9675期)。
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林云丰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健康为中心,以社区为依托,以需求为导向,提供便捷可及、综合连续的基层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 负责服务片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住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梦龙路8号业务用房2至3层及1层部分区域(靠西侧大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0MB0A60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