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4497期)。
1、“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
法定代表人
陈龙
开办资金
3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初中高中一体化12年基础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小学初中高中学历教育。
住所
宁德市蕉城区东湖新村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0MB09179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