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8001期)。
1、“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德市委市政府接待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贤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市委、市政府接待现场事务及食宿保障工作;负责搜集制作接待宣传材料,做好市情推介;负责做好接待用品的采购、登记、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宁德市摆脱贫困展览馆和原地委大院办公楼的日常管理、更新维护和接待解说等服务型保障工作。
住所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中路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0MB1L2867X0
2、“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告事项: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锦娟
5万元
以疾病预防控制为中心,科学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辖区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等工作。
东侨开发区陈普路8号东湖侨苑3#803室
12352200MB1L9080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