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17980期)。
1、“宁德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宁德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武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住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1号闽东财贸大广场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2200MB1N01700P
2、“宁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宁德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陈一泓
30万元
承担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烈士搜寻、发掘、保护等相关工作。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72号
12352200MB1N9429XR